一、申请评选
(一)评选条件
1. 评选范围:
2019年应届毕业本科生均有资格申请。(港澳台及留学生不参与评选)同时,申请者还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自觉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团结,不参与违反四项基本原则、影响国家统一和社会稳定的活动。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在校期间未受过处分,无不良信用记录;
(4)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具有较强的实践和创新能力。
2. 申请人参选标准:
(1)本科期间,无违规违纪,不超过一门的挂科记录且已重修完毕;
(2)学业要求:完成全部本科生培养计划内课程的学习(通过毕业资格审查),成绩优良,已修核心学位课程学积分排名位于年级前50%;开题报告或毕业论文进展正常。
(3)就业方向:毕业生能以国家利益为重,具有正确的就业观与择业观;能坚持国家需要、社会期望、个人价值相结合的原则。对响应国家号召献身国防事业,自愿赴西部、边远、贫困地区和艰苦行业就业的毕业生优先推荐评选。
(4)评选校优秀毕业生标准:在校期间原则上应获得过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奖学金等各类校级及校级以上荣誉,或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
二、测评方案
测评由学习成绩、科研经历、学生工作、社会实践、就业去向五大部分组成:
测评指标及其分值上限
测评指标 |
学习成绩 |
科研经历 |
学生工作 |
社会实践 |
就业去向 |
分值 |
70 |
20 |
6 |
4 |
20 |
1、学习成绩(由院教务办提供)
按照核心成绩平均分×0.7进行计算。
2、学生工作(由申请人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班级学生工作考核由班主任负责具体实施。院级以上学生工作由院团委和思政教师负责具体实施。学生干部取最高级别进行加分,不累加。所获荣誉由申请人提供原件及复印件进行审核加分,可进行累加,上限4分。
(1)校学联主席,校辅导员,5分(一年);
(2)校学联主席团成员,院学生会主席,4分(一年)
(3)校学联主任部长、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国防大队级别学生骨干,学院本科生党支部书记,3分(一年);
(4)班长,团支部书记,国防生年级队长,(四年2分,两年1分);
(5)班级班委,支部委员,国防生班长,1分(四年,不足四年不计分);
学生所获荣誉加分:
校三好学生标兵、交大年度人物 加2分
校三好学生、校优秀团员、校优秀党员、社会实践先进个人 加1分
3、科研经历(由申请人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科研经历包括科创比赛和学术论文、专利
参与科创比赛获奖加分: 校级 一等奖 加2分 二等奖 加1分 其它奖 加0.5分 省市级 一等奖 加5分 二等奖 加3分 其它奖 加1分 国家或国际级 一等奖 加10分 二等奖 加5分 其它奖 加3分 |
同一比赛取最高奖项,上限为10分 |
活动的相关证明或带队老师签名认证。 如比赛最高奖项为特等奖,则由审核老师按相应等级进行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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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I论文,一篇10分 |
此项可累加,上限为10分。 |
(1)自行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2)第一作者拿满分,第二作者拿一半分,第三作者及以后不计分。(3)录用待刊(必须有作者顺序),取一半分。 |
EI论文,一篇7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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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核心期刊,一篇5分;其它期刊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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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会议论文3分;国内会议论文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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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发明专利,一项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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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新型专利,一项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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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观设计专利,一项1分 |
4、社会实践(由申请人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社会实践项目由申请人提供原件及复印件进行审核加分,可进行累加,上限4分。
市级及以上社会实践获奖,加4分;
校级社会实践十佳项目,加3分;
校级社会实践一等奖,加2分;
校级社会实践其它奖,加1分。
5、就业去向(以签订的三方为准)
(1)航空航天行业加 15分;
(2)国家重点单位(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基层单位加5 分;
(3)就业所在单位在中西部地区加10 分;
注:以上加分项目可累加。
三、材料提交要求
(1)学生工作任职履历需由相关部门出具证明并盖章;科创比赛、社会实践获奖、荣誉称号须提供获奖证书、奖状等书面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备查;
(2)论文为期刊的须提供所刊登期刊的封面、目录和文章在期刊上的首页。非期刊文章被SCI检索的须提供SCI检索号,EI英文必须为期刊文章,EI源须提供EI检索号;
(3)专利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专利检索栏目(http://www.sipo.gov.cn/zljs/)的检索结果;专利必须有检索结果,仅有申请号的情况,不予以加分。
四、特别说明
1、在评审过程中,一经发现申请者有舞弊及违反学术道德的行为,即取消申请者本次评审资格,并根据校纪校规进行相应处分;
2、凡被评为优秀毕业生的毕业生,如不能按时完成学业或就业过程中有不诚信行为者,将取消其优秀毕业生称号及有关奖励。
3、本条例解释权归bat365中文官网网页版学生工作办公室。
bat365中文官网网页版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9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