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教育部等联合发布的《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21〕310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等联合印发的《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沪教委规〔2020〕2号)及《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和本专科生上海市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沪学助〔2020〕24号)等有关规定,经自主申请,bat365中文官网网页版初评小组初审和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复核,2023-2024学年bat365中文官网网页版上海市奖学金拟获评人如下:
学号 | 姓名 |
522021910188 | 龚宇航 |
公示期为2024年9月26日至9月27日。如有异议请在9月27日17点前至学生工作办公室反馈。
bat365中文官网网页版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9月26日